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对抢劫罪未遂的判定主要依据行为人已经实施了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式来侵占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的行为,但其并未成功地将这些财物据为己有这一事实进行处理。
而对于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划分,则应该依据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是否已经成功地非法占用了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这一核心要素来判断。
如果行为人已经成功地非法占有了这些财物,那么就可以被视为抢劫罪的既遂;
反之,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还没有达到非法占有这些财物的程度,那么就只能被认定为抢劫罪的未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