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刑法中,若被指控犯有强奸罪的被告人家属寻求并得到了被害者的谅解,这并不足以作为其减轻刑罚的依据。
然而,如果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表现出真诚的忏悔态度,他们可以通过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公开道歉等方式来获取受害人的谅解。
当受害人自愿与被告人和解时,双方当事人便可达成和解协议。
对于此类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中国的司法机关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