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关于赃款赃物的处理措施,应遵循以下原则:
对于非法获取的任何财产,都必须由公安部门、检察机构及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手段进行追缴或要求其作出相应的退还补偿。
2、在涉及到刑事案件的过程中,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应进行明晰的区分。
对于已确定财产归属且归于受害者合法权益范围内的财产,应依照法律规定迅速进行归还。
而对于那些归类为违法所得亦或是根据法律规定应当进行追缴的其他涉案财物,则应依法进行追缴并予以没收。
在判决结果中,如需返还受害者的涉案财物,应提前通知受害者前来认领。
若财物确系被告方合法所有,则在赔偿受害者损失以及执行财产刑之后,应尽快将财物归还给被告方。
此外,行为人将违法犯罪所得的赃款进行合法交易也可视为追赃的一种方式。
犯罪分子通过非法途径获得的所有财物,都应依法进行追缴或要求其做出相应的退还补偿;
对于受害者的合法财产,应立即进行归还;
对于违禁品以及用于犯罪活动的个人财物,应依法予以没收。
所有没收的财物与罚金,都必须全数上缴至国家财政,不得擅自挪用或自行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