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贪腐高达70万人民币且已全部退还赃款的个人或团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
若贪腐金额处于巨大程度,甚至存在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时,则需在上述刑罚基础上叠加罚金或没收部分财产的处罚。
关于贪腐70万元这个问题,它已经达到巨大贪腐额度这一档次。
作为享有公职特权的国家干部,他们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禁以任何形式非法侵占公共财物,否则这些行为势必会触犯为贪污罪所涵盖的诉讼范围。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