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触犯了强奸罪行,并经由人民法院判定为有期徒刑罪犯的群体来说,如果他们能够诚恳地遵守监管条例,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展现出真挚的悔过之情,或是存在着立功的事实情况,那么他们就有机会获得减刑处理。
而在这类情况中,若出现了重大立功表现中的任何一种,便理应从轻处理甚至是减刑。
至于减刑的具体程度和必备条件,则需严格按照现行法律进行明确。
因此,持强奸罪名的罪犯们,只要他们能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展现出真实的悔过之情,或者是具备重大立功表现,都有可能减轻自己所面临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