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未签署劳动合同时,同样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的缴纳。
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存在,企业就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其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若发现用人单位未能积极落实这些规定,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申诉。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与是否需进行社会保险的缴纳并非同一问题,即使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
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所在的用人单位尚未与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及时主动地提出这方面的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