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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解除后地上附着物如何赔偿

4.4w浏览 匿名 2024-05-24 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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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 律图仙桃
    律图仙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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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地面上附属物之含义,系指所有构建于土地之上的各类建筑物(包括平房、楼宇以及其附属结构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以及固定于地面之上的各种物品(例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统称。
    当土地租赁合同期满之后,地面上的附属物应回归原始所有者手中;
    若土地上尚存附属物,则需自行处置,以期恢复至承包之前的状态;
    若存在农作物或建筑物,则可与发包方协商进行处理。
    未经发包方事先许可,必须确保恢复至承包时的原有状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全文
    9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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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土地租赁合同附着物如何处理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提前解除土地租赁合同附着物如何处理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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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财物侵占罪判多少年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对于实施侵占行为的罪犯来说,通常会被法院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然而若其犯罪行为较为严重,则最高可被判以五年有期徒刑。
其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如果行为人将其受托保管的属于他人所有的财产非法占有且拒绝归还,那么这种情况使得数额达到一定程度的,就会面临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锾的惩罚;倘若数额庞大,或存在一些其他严重情节的,那么将会受到刑法更为严厉的处分,即二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和附加的罚款。
再者,侵占罪作为刑事案件中的其中一种自我辩护案件,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这其中涵盖了一部分需要受害者主动提出控告才能进行审理的案件,而侵占罪正是属于这类案件的范畴之内。与此同时,我们也需要了解到,一般的刑事案件都属于公共检察机关代表被害人提起诉讼的公诉案件,而自我辩护案件则需要由受害者亲自提出控告,公共检察机关在此类案件中并不参与。
最后,对于那些将受托保管的属于他人所有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人,如果其所占有的数额较大且拒绝归还,那么他们将会面临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的惩罚;而当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他们将会面临更重的刑罚,即二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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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 地上附着物的处置怎样处理
到期物归原主。恢复原承包时的状态。如土地上还有附着物自行处理,达到承包前的状态。如有庄稼或建筑物可与发包人协议处理。在未争得发包人的同意,必须恢复承包时的状态,一切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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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解除取保候审还能要求赔偿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当事人因犯罪行为而受到刑事拘留或逮捕,并被羁押于看守所之内,那么他们理应获得国家赔偿。
然而,倘若他们只是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却并不具备得到赔偿的资格。
首先,国家赔偿请求的主体必须是遭受损害的公民、法人及其他合法组织。当受害者身故之后,他们的继承人或存在抚养关系的近亲有权要求得到相应的赔偿。
其次,请求者在提出赔偿要求之前,应该先行向负有赔偿责任的机关提出申请。这些机关包括在其自身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带来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负责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等方面事务的司法机关。对于行政赔偿的请求,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提出。
再次,请求者在提出赔偿要求时,需要提交一份详细的申请书。该申请书需明确列明受害者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住地等;
同时还需注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关信息,如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此外,申请书还需详细说明赔偿要求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以及理由,并注明申请日期。
最后,赔偿机关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做出赔偿决定;若逾期未予赔偿,或者请求者对赔偿金额持有异议,则行政赔偿的请求者可在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至于刑事赔偿的请求者,他们可在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做出最终决定。若对复议决定仍有异议,请求者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的三十日内,或复议机关逾期未做决定的情况下,自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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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地面附着物归属怎么处理?
到期物归原主。交付方式:恢复原承包时的状态。如土地上还有附着物自行处理,达到承包前的状态。如有庄稼或建筑物可与发包人协议处理。在未争得发包人的同意,必须恢复承包时的状态,一切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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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破坏财物刑事拘留几天能判
[律师回复] 解析: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刑事诉讼程序中所涉及的拘留期限进行了明确的区分,分为常规期限与延长期限两类,二者各自具备特殊性质设定,具体说明如下:
首先,一般的刑事拘留期限设定为一至十四日不等,此种情形通常是从被拘捕者被关押至看守所之日起计算,若在这段期间内,相关机关获得检察机构的批准,那么将可以实施逮捕;否则,将面临释放或者监禁变更的决定。
其次,如果是属于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则应当持续三十七天,在此期间内,检察机构需要对案件进行核准,核准时间为七天,而在这七天之内,侦查机关需要向检察机构申请批准逮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打恶除霸非法拘禁罪怎么判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严明的刑事法律条款,凡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之行为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被剥夺政治权利等相应惩罚。如在此类犯罪中伴有殴打和侮辱受害人的恶劣情节,将依法予以严厉惩处。若前述罪行导致他人身体受到重伤,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若致人死亡,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对于使用暴力手段致使他人伤残甚至死亡的情况,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此外,若为追讨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也将按照前述条款进行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上述三种罪行,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即依照前述条款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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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到期地上附着物怎么补偿?
土地到期地上附着物应当是按照土地原来的产值状况来进行补偿的,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对土地征收补偿,应当采取公平合理的补偿方式。土地到期地上附着物怎么补偿,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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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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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租赁合同租赁物上的添附物等应该怎么处理?
1、未经同意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2、第86条。该条对合法添附的物权归属作了简单规定:“非财产所有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增添附属物,财,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权人,应当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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