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员工离职大致可分为正常离职以及非正常离职两种情况。
其中,所谓的“非正常离职”即未遵循特定的离职流程进行离职手续的办理。
具体而言,如有需要,员工应当在正式离职前至少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则为提前三日)向人事行政部门提交书面形式的《辞职报告》,同时领取相应的离职手续表格。
接下来,便需依照该离职手续表格所列明的各项步骤,逐项完成离职手续的办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