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行贿罪的犯罪构成要素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系指行贿者所图谋的利益,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性规定,又或者要求特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行业规范的规定,为受贿者本人提供某种形式上的援助或者便利条件。
这种不正当利益主要包含以下两种情形:
首先,行贿者所谋求的利益本身就存在违法性或者与政策规定相违背,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利益内容不正当,例如,企图获取法律明文禁止的利益等;
其次,尽管行贿者所谋求的利益本身并无违法之处,但是他们却要求国家工作人员采取非法的手段来协助其获取该项利益,这便是我们常说的手段不正当。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