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恋爱阶段中出现的房地产纠纷问题如何进行有效的处理,假如在赠送房产之后又宣告分手了,赠与人依法享有要求受赠人予以退还的权利。
由于该房产属于在恋爱过程中所做出的大额赠与,一旦感情破裂选择分手,赠与人完全有理由主张收回这份赠与。
对于这类涉及大额财物的赠与行为而言,实际上往往是赠与人以与受赠人为结婚对象为目的而进行的一种赠与行为,此类赠与可被视为一种附带条件的赠与行为。
一旦双方未能达成婚姻关系,那么赠与人所期望通过赠与财物来达到的目的便无法实现,因此,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这部分财物,这也是符合民法领域中的公平原则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