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未达法定年龄的未成年实施盗窃行为案件的审理原则如下:
凡是年满十六周岁但仍未达到成年年龄段的青少年,一旦在其盗窃案件中被判定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相关条款的规定,酌情给予从轻或减轻的惩戒。
其次,关于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量以及次数方面,我们有以下定义和处罚原则:
经过评估,若盗窃数额较大者、屡次进行盗窃行为者、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进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者、携带武器进行盗窃者以及使用扒窃手段进行盗窃者,均应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对于盗窃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罪犯,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而对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责任。
最后,关于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认定,我们有以下标准: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的,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应当分别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并结合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范围内,确定本地区实际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