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累犯涉及到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般情况下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并处适当罚金。
而针对累犯的判决,是在常规刑罚标准之上额外增加百分之一至百分之四的刑期,但最低刑期不能少于三个月。
关于具体如何量刑则需根据案件本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值得注意的是,依据我国刑法规定,亲历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只有当其情节严重时方能构成犯罪。
法律明确指出,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应视为刑法所定义的“情节严重”:
(1)为三个及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的;
(3)违法所得达到一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原因受到过行政处罚,之后再次参与此类犯罪活动的;
(5)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