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因群体性斗殴导致他人遭受轻微伤害,行为人需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针对此类事件中积极参与的人和首要犯罪人物,除非有法定例外情况发生,如:多次实施该项犯罪活动,在公共场合发生混乱,使用武器的群体性斗殴,参与人员众多且规模庞大以及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等因素,否则通常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之惩罚。但是,当这类事件涉及到造成他人重伤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时,应该依照故意伤害罪或是故意杀人罪的法律标准,进行更为严谨的定罪和量刑。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群体性斗殴导致他人轻微受伤,行为人所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零九条
【扰乱法庭秩序罪】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
(二)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
(三)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
(四)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