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然可以,但前提是必须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依法进行取保候审。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也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以避免其在监禁期间受到额外的身体伤害或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
最后,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但由于各种原因仍未结案,此时也可以考虑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