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猥亵罪乃涉及侵害我国公民人身权与民主人身权的犯罪类别之一。
具体来说,关于强制猥亵罪以及猥亵儿童罪等相关内容皆被归类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四编之中。而这一篇章重点关注侵犯公民人身权与民主人身权罪行的量刑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仅凭猥亵行为人的口供往往不足以定罪。对于所有案件的判决,我们必须坚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而非轻信口供。若仅有被告人口供,而无其他确凿证据支持,则无法判定被告人为罪犯并予以相应的刑罚;反之,若无被告人口供,但证据确凿且充分,同样可认定被告人为罪犯并予以相应的刑罚。
然而,证据确凿且充分的标准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定罪量刑所需的事实应有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
(2)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需经过法定程序进行核实确认;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的事实应能排除合理的怀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