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阶段,当收到公安部门的传唤通知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当事人必须积极配合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指定地点(注: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请注意)。如公安机关要求其到案协助调查,取保候审者必须尽快抵达现场。在此前提下,公安机关的讯问时间不得超过12个小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