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办理取保候审时所必须递交的材料如下:
首先是专门为取保候审而设立的《取保候审申请书》;
其次,如果涉及到拘留或者逮捕情况,则需附上相关的《拘留或逮捕通知书》;
再次,若由家属提出申请,则需提交其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最后,如果是由律师代为申请,则需提交该律师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此外,如果选择由保证人进行担保,那么还需提交保证人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倘若犯罪嫌疑人本身患有疾病,则需提交由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