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本罪归类于刑法范畴内的侵犯财产罪系列。敲诈勒索公私财务,无论数量多少,都会被判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本罪在客观层面的具体表现形式为行为人采取恐吓、威胁、要挟等手段,逼迫受害人交付财物。所谓威胁,即是以恶果相告,强迫受害人处置其财产,即如若不遵从行为人的要求处置财产,便可能在未来某一时刻遭受恶果。威胁的内容并无任何限制,可以涉及到受害人及其家属的生命、人身自由、名誉等各个方面,只要能够让受害人感到恐惧即可,无需实际造成受害人的恐惧心理。
至于威胁的内容究竟是由行为人亲自实施,还是由他人代为执行,亦或是由行为人自己实现但并不违法,均不在考虑范围之内。威胁内容的实现方式也无需考虑是否合法。
2、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一个复杂的客体,它不仅仅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同时也危害到了他人的人身权利或其他权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