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时限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最长可达十二个月;
同时,在执行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的过程中,亦不能中断对相关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理工作。倘若经审查发现不应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或是经过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后,应当立即解除相关措施。当然,解除了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措施之后,也必须把情况及时通知当事人及与该案相关的其他机构和单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