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妨害公务罪,其有别于他罪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普通公民;
其次,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有明确的故意;
再者,它侵害了国家机关、红十字会及其他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机构所进行的合理合法的公务活动;
最后,从客观角度来看,这种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行为人通过暴力手段、威胁方式来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虽然没有直接使用暴力和威胁的手段,但却对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的国家安全工作造成了严重的干扰和破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