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患病且需要羁押的情况下,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则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应当考虑给予其取保候审的机会:
首先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其次则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并不足以导致其社会危害性加重的情况,再次便是存在严重疾病、无法自主生活、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等特殊人群,同样也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避免其社会危害性增加,最后就是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