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偷盗行为实施的过程中,当事人自行终止该行为便被定义为盗窃行为的中止。关于犯罪中止,其类型可大致归纳如下:
首先,依据犯罪中止发生的时刻,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预备阶段的中止与实行阶段的中止两大类别。
其中,预备阶段的中止是指在进行犯罪的预备环节时,当事人主动停止所有预备行动;而实行阶段的中止则是指在犯罪行为执行期间,当事人自动终止了正在进行的实行行为。
其次,根据对中止犯中止行为的具体要求,我们又可以将其细分为消极中止与积极中止两种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