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审理盗窃犯罪案件时,探究假释之可能性时所要考量的诸多要素包括了罪犯的懊悔之心及其表现、经济赔偿及对整个社会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等等方面。若该罪犯并未踊跃地退还赃款,那么这很有可能会对他/她获得假释产生负面影响,因为未能积极地补偿受害者的损失往往被视作是缺乏真诚悔过之意的表现。
然而,法院在做出裁决时会全面审慎地考虑到所有相关因素。最终的假释决定权属于司法机构,他们将根据具体案情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