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袭击警察并抢夺其所配枪支的犯罪行为,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同时触犯了袭警罪与抢夺枪支罪这两个不同的罪名,此时应当按照刑法理论中的“想象竞合”原则,即从一重罪进行处罚。
然而,鉴于抢夺枪支罪所对应的刑事责任要大于袭警罪,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此类罪犯通常会予以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定罪量刑;而如果情节特别恶劣或造成了严重后果,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