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速裁程序将被适用:
首先,涉及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或以下刑罚的案件;
其次,这些案件必须具备事实清楚且证据确实充分、情节相对轻微等特点。
再次,被告人必须自愿认罪认罚,并且明确表示愿意采纳速裁程序进行审理。
此外,速裁程序的实施过程中,仅由审判员一人负责独立审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