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因涉嫌金融欺诈而被提起诉讼,那么监事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主要取决于其在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参与程度。若监事并未直接参与其中,则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其在职责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过失或不当行为,仍需进行深入调查与追责。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企业法人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除了法人本身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之外,法定代表人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指控:
(1)超越注册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对注册机关以及税务机关隐瞒真实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3)逃避应缴纳的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债务;
(4)在解散、撤销或者宣告破产之后,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处置企业财产;
(5)在企业变更、终止等重要事项发生时未能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并进行公示,给利益相关方造成重大损失;
(6)从事违法活动,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