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取保候审不适用于民事案件的处理。
然而,在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便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
其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仅适用于独立执行的附加刑;
其二,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或者说是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我照料、身怀六甲或是正在哺育婴儿等情况,此类人群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至于产生重大的社会安全隐患;
最后,倘若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此时也需采取取保候审的手段。在采用保证金的方式进行取保候审时,当事人必须缴纳相应的保证金。而若是选择由他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则无需缴纳任何保证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不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