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认定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犯罪时,需要满足以下四大要件:
1.主观上必须具有明知故犯的故意心态;
2.犯罪嫌疑人必须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的在职员工;
3.其行为所侵犯的客体应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对资金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4.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犯罪嫌疑人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擅自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或者借予他人,且数额较大,且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归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