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庭审结束后,在人民法院尚未做出最终裁决之前,若被控告人具备条件的,便可以申请获得取保候审许可。若人民法院经过详细评估和审查之后,决定对其进行取保候审,则应立即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将这些文件和材料统一提交至当地同级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该地同级公安机关负责具体实施交付执行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