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如符合检察院所认定的犯罪情节较轻等情况,取保候审者将有可能获免于被提起公诉以及法院审判;
然而,这并非意味着已经摆脱了法律制裁,只因为其行为本身不够恶劣,对社会的潜在威胁适中,故可先行实施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根据实际情况,也有可能依法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一种强制性的手段,并不能保证最终不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同时,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不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