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出十二个月之久。
此外,在进行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的过程中,应确保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理工作不会受到任何影响或中断。若经审查后发现不应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已经届满,则必须立即解除相应的措施。在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时,必须及时地将相关情况通知到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及其所在的单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