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致他人受伤入院之情况,若鉴定为轻微伤,则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对其进行五日至十日不等的行政拘留处罚,同时需缴纳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情节相对较轻者,仅需接受五日期限的行政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即可。
然而,若致伤程度达到轻伤及以上级别,便有可能触犯故意伤害罪,将面临刑事拘留的严厉惩罚。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为十四天。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严重犯罪嫌疑人而言,拘留期限最长可达三十七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