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后即可解除。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所实施的取保候审行为,其最长期限同样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而对于监视居住的执行期限,则规定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3、关于取保候审的解除,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情形:
(1)由于不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予以解除。
(2)在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可能会采取变更其他强制措施来替代取保候审,从而导致取保候审被解除。
(3)当取保候审的期限达到法定的上限之后,也将自动解除。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应由原作出该决定的司法机关进行,并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公安机关予以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