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盗窃犯罪案件中,对于行为人主动停止侵害并且未对他人财物造成实质性损害的情况下,应依据实际案情进行判断和裁量。通常情况下,此类行为被视为盗窃罪的一种表现形式,将按照刑法关于盗窃罪的有关条款加以定罪量刑。若其行为确实没有对他人财物或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任何损坏,司法机关则应当依法作出无罪的决定,免于刑事处罚。
然而,如果行为人的盗窃行为已经给他人财物或社会公共利益带来了实质性的损害,那么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其所涉及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严厉的刑事制裁,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相应的罚金。当涉案金额进一步增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行为人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而当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行为人将面临最为严厉的法律制裁——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