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面临被指控及经审批同意逮捕的麻烦境地后,假如能够得到受害方的谅解并且获得对方签署的原谅书,这无疑对于整个法律诉讼程序将会带来重大的积极影响。基于这样的事实依据,在司法部门进行审判的全过程之中,有可能给予被告人适度的减轻刑罚予以考虑。关于那些已经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拥有权力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相对较为宽容的处罚建议。身为司法程序的守护人,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的从宽处罚的建议;当涉及到犯罪情节极为轻微,几乎不需要受到刑事惩罚便足以解决问题的案件时,检察院甚至可以采取直接宣告停止审判的措施以作出裁决。同样,人民法院也会依照法律规定对被告人进行适度的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