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是否需要等待法院判决以便申请取保候审并非必要之举,因取保候审通常适用于法院判决前的阶段。据相关法律条款所述,取保候审系一项强制性措施,其适用对象主要为涉嫌犯罪的嫌疑人与被告人;
然而,当行为人经由法院判决确认有罪之后,便转变为犯罪分子身份,此时已不再适用于取保候审这一制度。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