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未设立非法侵占罪之名目,仅存在侵占罪这一罪行。在具体的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会根据以下四大标准进行判定:
首先,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乃是他人财产权的完整性与稳定性。犯罪受害者通常指向他人已交付给自身保管的财物、遗忘物以及埋藏物等领域;
其次,从客观角度来看,侵占罪的行为方式主要体现为将他人委托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同时拒绝归还给原所有人;
再次,从犯罪主体的角度出发,本罪的实施者应为一般的自然人,只要其年龄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即可构成此罪;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侵占罪的行为人必须持有明确的故意心态,且其行为目的在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