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直接财产损失是道路交通事故所导致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和必然的减少。具体而言,它通常涵盖了诸如车辆本身、个人财物损失(如现金、银行卡等)、车内装载货物的损失以及现场救援、善后处理所需的相关费用等方面。
此外,还包括了所有非本车意外受损的物品,例如对方车辆、手机、眼镜、路灯杆、护栏、车上货物、衣物等。商业三者险的车险赔偿范围与交强险相似,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保险机动车在被保险人或其授权的驾驶员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