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离婚之后购买房产这一问题时,需要明确一点的是,即使在当事人重新结婚后,该房产也不能被判定为共同财产。此处所提及的“共同财产”,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所取得和积累的财产。这种财产不仅限于实体形式的财物,还包括金钱、资本等各种形式,同时也涵盖了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等方面。当这些财产需要进行分割时,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运用同意度量的标准进行公正合理的评估及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