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用人单位未能出具离职证明文件,作为劳动者可考虑以下途径解决问题:
首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监管部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及该部下属各职能机构)进行投诉;
其次,寻求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帮助并提起劳动仲裁诉讼;
最后,倘若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仍感到不满,则应自收到仲裁书之日起计算十五日的时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