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若强奸案缺乏确凿的证据支持,一般的情形下,公安机关及司法机构将无法启动刑事拘留程序。此处提及的刑事拘留,系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侦查阶段,针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工作中遇到法定的紧急状况时,为应对现行违法犯罪行为或重大嫌疑人而采取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之法律手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