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而言,患有癌症的罪犯同样必须在监狱中服刑。
然而,当相关人士符合特定的标准时,亦可申请保外就医。通常来说,保外就医的标准包括患有严重的疾病且若无法在监狱外接受治疗将有可能导致生命危险。仅在这一类状况下,才能批准进行保外就医,并且,在其病情获得控制或治愈后,仍应继续回到狱中服刑。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暂时予以监外执行:
(1)患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2)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
(3)生活无法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