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针对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该犯罪行为的主体为公司、企业中的从业人员;
其次,其受贿行为必须发生在涉及经济交往的事务中;
再次,这种违法活动需违反了我国现行相关规定;
最后,犯罪嫌疑人须通过各种形式的渠道获取非法的回扣或手续费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