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践中,因参与赌博而遭受跨省刑事拘留的情况下,拘留时限常不会超出37天之极限。这主要基于以下法律考虑: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的期限通例为14日;当涉及惯犯、流窜作案或团伙案件等重大犯罪嫌疑情况时,则可将拘留期限升格至30天。
然而,若警方在这段时间内仍需进行深入侦查工作,则须在此期间届满前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由该院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值得注意的是,检察院对此审查及批准逮捕的核准期限不得超过7天。故此,依照上述实际情况分析,在常规情况下,赌博者所面临的最长理论拘留期限应设定在37天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