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刑法中,针对集资诈骗罪的主要分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行为人通过伪装成民营银行的方式,虚构其名义进行原始股票销售或吸纳公众存款的活动;
其次是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幌子,实则非法集资的行为;
再者是行为人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的旗号,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承诺给予高额预期回报,引诱广大民众将资金汇入特定的个人账户,随后便关闭相关网站并携带款项潜逃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