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作为辩护律师,您必须持有由司法行政机构颁发的正式律师执业证书、并得到律所开具的会见证明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任书或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授权公函方能申请会见在押被控人员。对此,看守所理当及时安排会面事宜。
二、在案件侦查阶段,为确保辩护律师能够顺利会见在押罪犯嫌疑人,公安机关预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律师接待室。对于不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办案机关有责任在辩护律师提出会见请求之后的48小时之内,妥善安排律师进行会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