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被批准解除人身自由限制后,该案仍需进行审判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在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方式保障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的同时,公安司法机关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所谓“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向其开具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逃避侦查或者阻碍调查工作,并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出庭作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