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从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到最终审判结果产生的时间跨度大致为五至六个月不等。
首先,就公安机关而言,其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间为两个月;
其次,当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已经调查完毕的案件并申请提起公诉时,人民检察院应在一个月之内做出相应决定,若涉及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则可适当延长半个月的审查期;
最后,人民法院在收到案件后,应在两个月内完成审理工作,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