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特殊情况下,倘若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致使其日常生活无法自理,那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通常会考虑对其进行取保候审。具体而言,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后果的被告人,均可依法予以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