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在被申请人提交取保候审请求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相关机构便会给出处理结果;若经过仔细审查和确认后,决定不予采纳取保候审的申请,办案机构也需要及时地将此决定通知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并详细解释拒绝其申请的原因。倘若办案机关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那么该名律师应当积极与办案机构进行沟通和交涉,督促其按照法定程序给予明确的答复。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案件,从递交申请书开始,经过严格的审核流程,最终得到批准后,在24小时内便会启动取保候审措施。只要办案机关同意了取保候审的申请,警方将会立即着手办理相关的手续,确保犯罪嫌疑人能够顺利获释。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